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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杀人案公开审理二十九岁女雇主翻供

1998-08-20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林靖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19日讯记者林靖报道:备受瞩目的一起雇佣杀人案今天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雇佣凶手的29岁女老板李江平在法庭上翻供,表示自己并没有指使凶手杀害庞中惠的全家,并说庞中惠实为强暴者。

李江平在法庭上说,庞中惠和自己原是邻居,二人于1989年到康西草原时,住在老农家,庞中惠借机强暴了自己。其后二人同居多年,因财产问题和生活琐事互有矛盾。李江平说自己经常受其虐待,被刀伤、烟头烫、皮鞭打等,几次想自杀。今年3月8日中午,庞中惠来到李江平负责的东城区太阳音像中心公主坟分店,向李江平要钱,二人发生口角,李江平感到不可忍受遂起杀机,出资几万元让雇员陈海松杀死庞中惠而不是其全家。此说与“让人杀其全家的口供”相背。

今年3月18日下午,陈海松纠集奚岩涛窜至庞家,分别持事前由陈立明特制的尖刀猛刺正在家中的庞中惠的父亲庞保文和陆续回家的庞中惠的母亲李秀云、庞中惠的外甥女13岁的孟梦及庞中惠的前胸、腹部和大腿等,将4人杀死。陈海松当庭承认,李江平确实是说杀庞中惠,但是自己怕其家人报案,回来一个就杀一个。

据法律界人士称李江平述说的经历虽令人同情,法律条文中也没有明确界定雇佣杀人的人的罪行,但很多情况下,雇人者要按共同作案中案情较重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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